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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月份进入南通一家企业工作,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大致内容为,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薪资为两千,转正后薪资不低于4000,试用期合同只写了试用期限,未写合同期。现在试用期限早就过了一个多月了,公司一直不和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如果索赔的话,我大概能够拿到多少?

其他 2013-12-07 22: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实际用工之日起,公司就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从第二个月至一年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补订劳动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公司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仍应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向劳动局投诉。
  • 向劳动局投诉。
  • 若公司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在第二个月至实际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实际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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