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江都国*箱包有限公司打工14年,工厂要搬迁了,我不跟去,工厂要怎么补偿给我

其他 2023-01-03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厂搬迁员工的补偿,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正常要给十四个月的经济补偿。
  • 搬到哪里,合同上具体怎么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