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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了个店面签了半年合同,生意不好只干了一个月,但合同上写了未满半年租金押金都不退还,请问可以要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吗?

其他 2023-01-03 09: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需要根据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协商结果而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会约定押金条款。通常的交易习惯以一个月的房租租金作为押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以后,承租人应当将房屋按照约定还给出租人,承租人没有欠缴租金或者是没有欠缴其他应当由承租人负担的费用的情况下,出租人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此时的押金具有担保或者是预付租金、费用的作用。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签租赁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进行清算,如果没有对押金进行扣减,那上一次的租赁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房屋租金有所调整,可以将押金调整至与一个月的租金额度相同水平。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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