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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哪种情形必然导致保险人免责

其他 2019-11-20 0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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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外,还具有依法拒付保险金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 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1、决定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2、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
  • 人身保险理赔的种类是很多的,不同类型的理赔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例如申请死亡赔偿金提交的材料跟申请伤残保险金提交的材料是完全不同的,以下是六种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的介绍。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死亡保险金1. 死亡证明书(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具).2. 户口注销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3. 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4. 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二、申请伤残保险金1.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2. 出院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 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三、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1. 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 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四、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1. 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院诊断证明。2. 住院费结账单、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 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发票。五、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 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2. 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3. 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4.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 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六、申请住院补贴保险金1. 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 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还应提供公司认为必要的事故证明和其它有关材料。延伸阅读:夫妻财产分割:人身保险合同权益的分割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应该如何理解《人身保险新产品》六大亮点修改 消费者维权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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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人身保险两年内,故意导致保险后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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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到保险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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