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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9年5月入职私人企业,入职到现在只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于2019年8月就已经过期,到现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未按相关法律购买社保,屡次要求购买社保,单位负责人说购买社保的话我要将工资结构里面含有800的保险补贴退还给单位,才能为我购买社保。我2020年8月到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申请,要求单位购买社保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仲裁委员会给我答复说,我做个双倍工资补偿不能得到支持,已经过了时效,我想请问我这个双倍工资补偿现在能不能得到支持,还有单位所说要求退还800保险补贴这个说法是否合法?是否成立?单位现在给我伪造了一份假合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能否不经过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

仲裁 2023-01-03 06: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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