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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前,交了20%的房款,签了认购协议,没签合同,并口头约定以后再交剩余首付款,认购协议没有明确写交款日期和签合同的日期,现在过了半年,开发商发催告函去签合同交首付款,我现在因资金问题想退房,开发商要收我的定金和违约金,金额超过我的预计,不想赔付那么多,而且还有个原因是因为开发商之前说的建设学校的推迟了,可能小孩不能按时去读书,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20-08-21 17: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的话,您应该主张对方违约,所建学校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开班,所以您想要退房退款。这样的话,您就不需要赔偿违约金了,如果直接说是因为自身原因想要退房的话,那肯定是您自己违约,这对您是不利的。请问当时的认购合同有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明确说了现在这20%的房款是定金吗?当时开发商有没有以学校来劝您买房?有没有说学校一定会按时开学?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的话,那对方是不能要求违约金赔偿的。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将具体的情况和认购协议内容告诉我,我帮您判断这些钱的性质,并帮助您进行维权,希望能够帮到您!
  • 没有合同,属于预付款,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协商不成,可向住建委、房管局投诉。
  • 我需要了解您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才能为您解答相关细节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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