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我给湖北***商贸科技有限公司做中药包加工活,签了合同,交了3600元押金,我苦苦给他们做了一个月的加工活,共给他们做了4000多个中药包,结果他们一句话“不合格″,一分钱加工费也没给我,3600元押金也不退

其他 2023-01-03 01: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协商,协商未果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条款争议解决,如果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收取押金是错误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