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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大棚在2007年大雪时被押塌啦,我与2008年2月份重修由于大棚小巴换采料需加高和后面得大棚发生了争议。后来经协商他们同一长20左右公分,但他们不知什么原因又找到了村委会后经书记调解在2008年我们由草帘换成布帘晚打早放达成协议但当时只是口头调解得,在后来由于小麽擦于2008年9月将我告上了法庭,当时在法庭他们不同意调解,法庭请技术部门做鉴定,我们也同意了。第一次做鉴定他们也没通知我们,但我们碰上啦。但后来我们就不知道啦,做鉴定应不应通知我们谢谢!在开庭宣读了鉴定书说我们影响他们的采光,等候判决。但我们大棚是统一规划的,他们告的是我给主体墙增高,我并没有给主体增高只是加高了柱子啊?还有我在2008年11月换成了布帘啦!如果我上诉有赢的可能吗?都需要那些证据拿谢谢!

农林牧渔 2009-06-24 15: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挡光。鉴定结论认定挡光,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这是案件的关键所在。他们申请的鉴定,不需要你们配合则可以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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