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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件,公司拒绝承认劳动关系,本人有法人代表个人账户转账记录一年,公司股东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缴费单上有名字,股东和本人沟通,聊天中谈到的大股东否认我是其员工,然后股东在聊天记录中说我确实不是他的员工,后边补充说是临时工,说临时工只是临时关系,不会给我出具证明,不给我去做工伤认定。已经委托律师去处理,11号开庭,开庭时对方律师要求调解,我方律师同意调解,现在已经出了方案给对方,对方无回应。请问仲裁前调解时效是多久?对方无回应可否终止调解环节,继续仲裁裁决。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可否主张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补偿,还有一个后续掌骨骨折取钢板的手术费用,平均一年工资是5005一个月,最终拿到多少补偿是合理的法人代表个人账户转账发放工资记录一年,公司股东支付医疗费记录,临时工群,考勤表,公司工资统计表,均没有公章。可否落实这个事实劳动关系,发起仲裁的请求是确认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 2023-01-03 0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按照工伤事故处理程序要求赔偿
    【追问】今天刚得到律师回应,说延期到9月8号就会出裁决结果
  • 对于与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进行再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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