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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一月转接他人的网吧,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变更地址和(投资人)法人代表.网吧名称没有变.谁知道在六月8日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前任再前任投资人发生过侵权纠纷,并被判赔偿2万元.但是法院找不到被告即前任再前任法人.现在对我下达强制执行通知,要求我赔偿.否则查封我的网吧.请问法院这样做合理吗,我要怎么做.

诉讼 2009-06-16 0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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