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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被评选为优秀员工,公司安排出国培训,在出国前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中约定有服务期,服务期内离职需赔偿。出国后实际没有专业培训,实则为出国旅游。现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按照协议进行赔偿。请问没有进行专业培训是否需要赔偿。

其他 2020-08-22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照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怎样赔偿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而定,没有签订协议的,一般按支付的培训费进行赔偿
  • 员工培训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前往法院起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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