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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有1个多月了,然后现在有急事要离开,提前了三天跟公司说离职,公司提出在没有招到人之前,按一天150来扣我当月的工资,直到招到人,我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只提交了入职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吗?

其他 2023-01-02 2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2、若单位无理拒付,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要求监察大队立案监察。3、若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 您好,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说明情况进行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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