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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年10月7日购买预售商品房,签合同并付全款三十二万元(¥32万元),合同2014年11月30前交房,并提供各办证用公文资料,实在2015年1月25日交房,交房时整个小区没完工竣工验收,后因开发商问题拖延没有通过验收,房产证至今没办。合同签有双方违约责任,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按日计算按房价总款万分之三赔偿;登记办证违约的,按日计算按房价总款万分之二赔偿。我想了解一下:起诉开发商能赔多少钱?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律师费用是多少?谢谢

其他 2020-08-24 12: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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