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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西省大同市**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多年只开基本工资,每人400-500左右,有一部分人因为生活所迫出外打工了,我们这些一直坚持工作,但工资一直解决不了。我们属于自收自支,以前计生站可以有收人,我们还勉强开支,可从06年我们成了公益性单位,没有任何收人,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文件第久条第四段,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由财政保障。可县里说没钱,其他地方都进了财政,全大同就剩我们县了。就只有那可怜的几百元,还不能按时给。三险一金也没有,烤火费更没有。我想问下就我们这情况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们领到我们应得的工资。

仲裁 2011-12-12 14: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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