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单位在齐齐哈尔市,2017年与中铁建电气化局三公司第三项目部签订了供货合同,按规定时间货已供完,对方尚欠我单位17万左右的货款,一直未给,现在双方已无业务往来,合同上约定纠纷由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解决,请问律师我们怎么起诉?

仲裁 2020-08-25 08: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巧了,我就是齐齐哈尔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如果双方定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双方就不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了,只能到合同签订地的齐齐哈尔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程序与诉讼差不多,实行一裁仲裁制。于洪波律师。
  • 要先仲裁,不能直接起诉。合同签订地仲裁。
  • 你好,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齐齐哈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