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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非上市公司)大股东,强行低价收购小股东股权。强行:监事拿空白纸让小股东签字,大约是股权转让协议;低价: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资产在二亿元左右,大股东只按五千万的标准收购。就是说入股10万(占比百分之一),按50万收购。部分小股东签了协议书,也收到了从公司账户转来的出让费用。但仍有三分之一的小股东不愿意。大股东采取各种办法来对付这些人,包括停职,调动工作岗位。。。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小股东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股权转让 2020-08-24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并购双方按照并购协议的规定,办理资产的移交,对债权进行清理核实,同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等转让手续。
  •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在收购国资股权过程中,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2、对拟收购行业要有所了解;   3、留心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   4、签署缜密的股权收购合同;   5、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 可以起诉,确认股权转让的效力,并要求其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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