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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区房子名下有一个地下车位,有两辆车,小区还没有全部交房(剩3期未交房),购房合同上有地面车位,合同上说能出租但现在还没人租过,小区保安晚上不让车进地下车库,理由是有一辆车在里面第二辆车不能开进去,交把车子放路边,我说既然进不了地下车库,那我租地面车位好了,保安告知没有地面车位,然后说他们有地下车位出租,在保安监控机房谈好1000元租两年,支付宝转账,租了两个月现保安已离职,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找物业了解,说这是保安违规操作,但是他们也解决不了,只是说下次看见了那个保安通知我去,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解决办法,还是自认倒霉?谢谢

其他 2020-08-25 16: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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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 地下车位的处理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发商对该车位进行销售,一种是出租该车位
  •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满足业主的需要之后,是可以进行出售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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