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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9楼发现10楼漏水,向10楼反映后,10楼砸地,没有发现漏水,后经过排查,怀疑10楼卫生间共用下水管道漏水(因为10楼紧挨着下水管道的墙面也发生了渗水,起皮),向物业和房管局物业办反映后,一致回复,物业无责任维修,应归使用该管道的住户,即12,11,10楼共同承担,请问,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包括以下疑问,1,如果漏水点在10楼公共下水管道处,住在9楼的我是否有责任,10楼说和我有关,有意让我承担部分费用,不知我在楼下是否有责任承担?2,是否查到漏水点后,由漏水点位置所在的住户承担所有排查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砸墙,咂地的损失,(因为尚未排除是否水是从11楼的下水管道流到10楼墙面,然后通过卫生间地面渗到9楼卫生间,我是9楼,只是滴水,不打算追责)3,如果漏水点在10楼,维修公共下水管道的费用,前期排查砸地,砸墙的费用如何划分)具体的讲,如果漏水点在10楼,那么12,11,是否只承担10楼公共下水管的费用,还是共同承担10楼砸墙,砸地的所有排查的费用,还有住在9楼的我是否有责任?

其他 2022-12-31 21: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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