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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驾车外出,被一骑摩托车男子肇事追尾,后这名男子用石头将我丈夫头打破,我丈夫的朋友路过,帮忙,结果将对方打骨折了,现在双方住院治疗,对方报警,我想知道虽然目前看对方的伤势比我丈夫的严重,但是毕竟是他先打人的,而且我们也有受伤,现在是脑震荡兼或后遗症。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如果要经济赔偿的话,我个人的财产也要作为赔偿给对方吗?如果我现在和我丈夫离婚,结果又会如何?

刑事辩护 2009-06-17 0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丈夫的朋友涉嫌故意伤害。
  • 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要依据对方的伤情,如果对方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 如果要赔偿,这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行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判决你丈夫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强制执行你的个人财产。 你和他离婚,不影响你丈夫的赔偿责任。
  • 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调查以后会有个结论的。赔偿的话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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