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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08年四月份,我应聘到一家外企企业工作。公司面试我的时候也没说我的劳务属性。糊里糊涂我的劳务关系竟成了劳务派遣。直到现在我已签了三次合同。听人说,签三次后,劳务派遣这种关系就不存在了,公司必须和劳动者签正式的劳务关系。请问:这样对吗?

其他 2009-06-17 13: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应缴纳社会保险、同工同酬。派遣单位应与你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你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告知你他们和公司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你在公司里应当同工同酬; 2、没有这种说法 详情可以电话或者当面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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