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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了一个房租租赁合同,3年12个房间,交了一万的押金给房东,现在合同还剩一年九个月,我们现在打算把房屋转让给别人,但是房东说如果我们转让给别人的话,他要收取我们5000所谓的茶水费,不然不同意我们转让,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而且我们转让以后他又收取新的租客一万押金,我们现在急着转让出去但是又不想损失5000押金,有什么比较好的方法吗?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有规定我们不能把房屋转让给其他人。

其他 2022-12-30 14: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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