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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几日我骑电动车在路上发生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用按甲乙丙分类报销,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谁承担?谢谢指教!

其他 2022-12-30 12: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医疗费,首先由驾驶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驾驶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责任认定分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 你好: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i,济南赵承霞律师,电话:1586667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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