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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小区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楼前盖底层商业楼,结果现在改了规划图,打算盖高层住宅楼,严重遮挡我们整栋楼的视线以及阳光。期间没有任何通知也没召开听证会,我们业主毫不知情。开始施工后我们才知道,后来与开发商起了冲突。现在开发商决定调解,每户单独进行赔偿,但也并未召开任何会议。我想咨询,开发商的行为合法吗,未来我们业主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权

其他 2020-09-04 0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首先,购房人可以查阅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开发商不让查看,你可以去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了解小区具体规划。若确系开发商违法加盖楼层,则被加盖楼层属违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并要求开发商限期拆除。 其次,若加盖楼层并非违法加盖,则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你的描述,开发商承诺前面楼高为三层,承诺具体确定,如果已经对你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愿以及对房屋价格都有重大影响,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承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采光和日照。若经实地测量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加盖楼层后你的采光达不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定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则你可以请求相关规划主管部门撤销对该楼房的建设规划许可。若未违反上述标准,只是对采光有一定影响,则你可以选择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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