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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十月,因故意伤害判一年缓两年,到今年我有20年的工龄是,县级国有企业职工,当时没有解除我的劳动合同现在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其他 2022-12-30 07: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为违法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
  • 你好,单位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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