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去年九月在苏宁门店付全款买了热水器,上个月八月十六日要求送货安装,被告之,停厂了,我上个星期电话厂家说有货

消费者维权 2020-09-04 2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商品买回来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的情况,或者商品没有实际收到,首先你可以和商城协商退换货或者要求商家退钱,因为我国消费者是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款赔钱。如果你有需要,也可以电话联系我,与我详谈,我帮你发送律师函警告并要求对方退钱。
    【追问】这行为属欺诈消费者?
    【回答】您好,这个属于商家没有按约完成买卖合同的义务,你有权利主张解除买卖合同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或者现在商家说有货了让他继续履行也是可以的,不属于欺诈消费者。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的
  • 如果是厂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厂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