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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要我们把家边上的砖块进行掩埋,在我们进行掩埋的时候,邻居过来和我们争吵,在混乱中对方受了伤,派出所向我们下来传票。 请问: 我们算正当防卫吗? 村里要对这件事负责吗? 对方是轻微伤?我么么要付民事赔偿责任吗? 这件事要经过法院判决吗? 自己摔伤的和被砖块打伤的有区别吗? 在法律上会追究事件是谁引起的吗?

刑事辩护 2009-06-17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存在防卫情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是否系正当防卫?要看对方是否先动手伤害你们?从你提供的情况看,你们的情况多半属于相互殴打,双方均有过错。 村里对你们打架本身没有责任。 关于赔偿,我说了,你们双方都有责任的,你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以协商或在村委会、司法部门的调解下解决问题,不一定非要法院判决。 自己摔伤和被转头打伤肯定有区别。 是谁引发事件的起因,法院在考虑责任时会一起加以评判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没有什么大事,属于民事纠纷,但是要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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