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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厂房办一个人名字,为什么非要另一方鉴放弃自己那份份额?离婚时还是按共同财产分吗?

民事法律 2020-09-12 19: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认定夫妻一方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夫妻间约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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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按份共有,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厂房办一个人名字,为什么非要另一方鉴放弃自己那份份额?还是按共同财产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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