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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培训,第二天签了参培协议,第二天才下载内部app,也就是第二天开始用app打卡上下班。这个参培协议就是培训期合同,里面写了8.20~9.9号一共21天,每天50块的参培工资+提成。实际我们一起有20来人,理论培训3天,第3天下午入组,做后面做到3号我就办理离职,其实我1号开单后就可以转正,但由于自己原因3号办理离职,没签转正合同。他们现在只给我发了9天的工资,也就是450块。我找我的主管,他说参培期是不含周末的,现在又说打卡的问题,请问我这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能赢回属于我的工资吗?参培协议写的清清楚楚8.20~9.9号,一共21天,况且我还开单了,他们也说因为没签转正合同所以就没有提成,我现在就问这个参培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我实际从8.20开始培训,22+23是周末双休,然后30号休息一天,然后2号上午请假,其他时间我都在上班,我主管说30号休息那天也是没工资的,请问我实际应发多少工资?而且晚上还有加班到快9点的情况,他们含糊其辞,等我辞职时才知道,没转正之前加班是没加班费的,这个可以去告他们吗?麻烦回答一下,工资是昨天发的,我跟主管沟通,感觉他嘴上答应嗯嗯,但一直为公司辩解。急急急

其他 2020-09-11 21: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这边方便把培训协议发给我们看一下吗,我们看了协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回答您的问题,你们这个培训期合同是有效的,这个工资我们看了培训协议才可以定义你们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吗,有无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您的培训内容是什么?工作技能培训吗还是借着培训名义实际开始工作,具体详情欢迎详细描述,可以要回工资的。若您还有疑问很欢迎您继续咨询,我们会继续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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