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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场上,我家孩子12岁骑自行车玩,另一个孩子4岁跑着玩,他俩迎面相撞,导致4岁孩子脸部受伤缝6针,鼻骨一小块骨折,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后期的医疗美容费,这个责任我们都应该承担么

其他 2020-09-13 07: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侵害他人造成头面部损伤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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