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爱人与2017年1月在工作期间去世,在和单位谈赔偿之前他的爸爸先来找我谈的、说的内容就是单位赔偿的钱他一分不要,我俩的婚房他也不要(2016年我们才结婚,买的二手房、还没开始办房票,只是他的父亲和房主签的买卖协议)当时我怀孕不到2个月,对于这个孩子老人说留下他感谢我,不留他也不怪我,钱和房子跟留不留孩子不发生关系。
后来孩子平安降生。单位给的赔偿款,我给老人拿了一部分用来还了当初家里的饥荒,剩余的老人没要,婚房在2年前也售出了,钱老人也没要,但老人曾经提出过想买一栋房(老人有住放,老两口都有正式工作并且一位已经再开退休金,还在做其他兼职工作,最近有提出要买一台很贵的车、我给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想请律师帮帮忙、这个工亡赔偿金按照我们家的现状应该怎么分配?若老人一直没有像我索要,再过十几年他们是不是想要回就可以要回?若其中一位老人有事情发生另一位是否可以像我索要2份赔偿金? 还有肚子里的孩子是否有权份赔偿金?
损害赔偿
2020-09-13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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