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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产假请假条是从2月1到8月3日休产假(期间没发过工资)之前公司1月16-31日春节放假!现在生育津贴下来了,要扣除我1月16号_31号的补贴(财务说我是连休没回来上班期间也算产假,所以春节补贴取消)这个合理吗?

其他 2020-09-19 08: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 二、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其他部门已报销; 2、生育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上述三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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