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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父母在婚前给男方付首付买房,贷款由男方父母偿还,写男方名字,婚后加女方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 2,男方父母在婚前给男方付首付买房写男方名字, 婚后加女方名字 贷款由双方偿还,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 3,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

离婚 2020-09-22 17:30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 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但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因为乙方的购房行为,纯属乙方婚前的个人行为。同样,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尽管婚后甲方参与清偿银行贷款,但这并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父母出资的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可能算作赠与也可能算作借款
  • 您好!父母给付的部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赠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可以主张平等分割。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 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但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因为乙方的购房行为,纯属乙方婚前的个人行为。同样,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尽管婚后甲方参与清偿银行贷款,但这并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你好!婚前买的房子,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房产分割。若是一起还贷款的房产(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 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或婚后加名的,一般可主张分割相应的份额,如有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 您好,加女方名字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 建议您说明您是那种情况,律师会根据您的情况给您具体的分析
  • 你好,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 如果写上双方的名字,可以认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你好,婚前按照个人财产婚后按照共同财产划分
  • 您好!男方父母在婚前给男方首付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在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可视为赠予女方一半产权,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
  • 请问您到底是哪一种情况
  • 您好。您的按揭贷款没有还清是怎么加上女方名字的?一般财产分配方案是:已付房款(包含还贷)+(增值部分X50%)。具体情况您还要说明加名字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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