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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喀什图木舒克市**团干活于七月三十一号晚上十二点左右被蜘蛛咬伤中毒!我于八月一日早上四点多送往**团医院就医,因团部医院医疗条件不好我强烈要求转院(疫情期间)我们最后终于转到喀什**医院医,我们在医院住了七天。(疫情期间我们没有当地户口,没有房子,没有一个地方接收我们。最后我们再医院的走廊住了三十五天!等疫情过后解封我们才回图木舒克市:)我们在医院共计产生费用一万六千块左右,现在工地和公司都不承担责任,说毒虫咬伤死亡才赔偿。受伤医药费保险公司不赔让我们一切费用自己承担!我们不懂就想问问您们我们住在工地上出了事情为啥工地公司都没有责任?还让我们自己承担?

其他 2020-09-23 0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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