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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在07年3月份,经媒人介绍在短短一星期内就同一男人领了结婚证.(我们那叫登记,摆了喜酒才叫结婚.)期间媒人没有带过那男人来过我家见家长,我们也没有收过男方的一分钱礼金,领了结婚证两天他们就都外出打工,我姐在广州,男的去东莞,打工期间(直到11月份)他们都没联系过,更没说见面,(因为那男的没有联系电话,而他有我姐的手机号码)领了结婚证那么久都没有联系过,还有结婚前,那男的说28岁,但领结婚证时的身份证却是31岁,之前媒人也没有说清楚,08年3月份,我姐就以没有感情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开庭当日,男方聘请了律师辩护,说要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000元.我姐没有聘请律师,现在法官还没有判下来,说等通知,请问需要赔偿给男方吗?这样合理吗?(我们没有收过男方一分钱礼金啊!)还有是不是从提出离婚诉讼起满两年,而且没有同居过,是不是就等于自动离婚啦?那离婚证呢,怎么办?请律师们帮忙解答.谢谢!一位来自农村的男孩.

诉讼 2008-04-14 23: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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