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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工伤赔偿要走什么程序

工伤赔偿 2020-11-14 03: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情况是如何,因工受伤是可以认定工伤,索要赔偿的。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程度来判断。并且工伤案件的处理流程是第一步先进行工伤认定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伤势现在怎样,因为工伤案件的赔偿很大一部分是和伤残等级所挂钩,所以建议你先把详细的医疗材料发给我看看,我们可以帮你计算出一整套详细的赔偿清单及金额
  • 遭遇工伤的,要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先,再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等级赔偿。
  •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之和不应高于100%。

    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

  • 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发生后,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有申请登记,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行政决定,送达。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二)申请时间

    (三)申请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 先治疗,同时要求单位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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