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经过法院调解下离得婚,约定每个月给娃娃2000生活费。对方未按期履行,还以给娃娃交了保险费来拒绝支付这个月的生活费。合理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

调解 2020-09-27 11:0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个可以按照调解书来申请强制执行的,没有问题
  • 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现在是有什么争议吗
  • 你好请问你们离婚多久了呢
  • 您好,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作为孩子的父母,在双方离婚后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其次,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与其他财产分割是不一样的。根据孩子年龄增长,和抚养需求的增加,抚养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建议积极协商抚养费事宜,为孩子创建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给付抚养。
  • 这个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