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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糖尿病人,于2006年底住院治疗,刚开始在内分泌科治疗俩天,血糖得到控制,因腹痛被医生转往胃肠外科空腹输液消炎治疗,在俩天内输入10% 葡萄糖及脂肪乳及消炎药治疗但未测血糖,未打胰岛素.第三天昏迷,医生在抢救的前4 小时未给氧气,后转回内分泌科, 4天后去世.经司法鉴定结论为: 院方诊断正确,死亡主要原因是糖尿病高渗性昏迷,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医院的过错与我母亲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请问医院是否付完全责任?能否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 问题补充: 我母亲昏迷后,医生让排队做脑CT, 等了1 个多小时才做成,结论是脑部无实质性改变.昏迷后的第3天大夫又让做脑CT, 结论是脑部有片状影,补充诊断是脑死亡.院方强调未尸检,昏迷有可能是脑腔梗.另外,医生的主观病历记载经抢救后可唤醒,是明显的造假,家属一直在身边,患者从来不曾醒过来.

其他 2008-04-13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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