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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03年的搬迁户,因为当时刚结婚住的是母亲的老房子改建的,母亲没有要房,把老房子交了,以我的名义要了套子女分户房,并且跟拆迁办协议,给了套三居的,(当时分户房就是82.5平米)但是房子下来时拆迁办才说我的房子不能写我的名字,只能写原房主的名,可是大子女的分户房都可以改名字,为什么到我这就不能写了,拆迁办的意思是说,因为给我照顾了一套大平米的,所以不能改名,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母亲是离婚的,又找了一个,还有一个儿子,因为怕以后弄不清所以想一次把这件事解决,如果我起诉拆迁办,可以维护我的利益吗

争议解决 2011-12-19 1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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