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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爷爷是居民户口,我奶奶是农村户口,我二叔跟我家住在一个院子里,我二叔是居民户口,我们家是农村户口,但是以前宅基地登记的是我奶奶的名字。现在我爷爷奶奶都去世了,那这个院子是属于我们家还是我们家跟我二叔家共有?都有继承权?现在的院子一分为二分别建了新房

其他 2020-09-28 0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老房子可以继承。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实行分别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户口不享受宅基地。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地。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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