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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前单位是个体工商户(诊所),后来老板和别人合伙开了公司,员工A在之前单位一直上班,后来诊所要注销了,要把诊所所有员工移到新公司,导致中间有一个月断缴了社保,刚好员工A怀孕了,差一个月就能享受生育保险,现在这个情况,是谁来承担责任?是原诊所还是新公司还是当时转社保的人事?

合伙企业 2022-12-28 08: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只要以职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无论期在该用人单位入职多久,都想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获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排除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义务,以及为怀孕女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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