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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与乙女2010年7月登记结婚。2010年10月由甲办理购买商品房事宜,购买总价36万元的商品房,当时的购房合同与产权证均登记为甲方的名字。首付12万元。甲方出8万元(甲方父母出2万,借甲方亲戚3万元,3万乙方聘金)。乙方出3.5万元(乙方找亲戚借的,但甲方给乙方亲戚写了借条)。按揭部分现每月在揭。现想解除婚姻关系,请问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如何甲乙双方是如何分配的?

离婚 2011-12-18 16: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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