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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镇上一房子土地收益金已交,当去过户时发现按商品房交税20000多,这样的话权衡不合适,决定不买了,卖家同意,请问这个土地收益金能退回吗?

其他 2022-12-28 07: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收益金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计算,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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