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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参加了一个公开竞价的招标,期间评委没公布各投标人的评分,也没让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这样合理吗?

招标拍卖 2020-09-30 15: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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