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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国企员工,但在2000年时,单位因经营不善,准备破产,但一直到现在都没走破产程序,我们也没上班,一直由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每年发一点生活费,社保也没交,今年我们找到主管部门,他们同意帮我们交,让我们自己先缴完,然后拿去报,但在缴费的时候产生了利息,这个利息该不该我们承担。

破产清算 2022-12-28 06: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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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申报破产债权时,拖欠的工资是不算利息的,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为企业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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