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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丈夫在恋爱期间 2001年按借了一套房产 是我的银行卡办理的 在2004年我们办理了结婚证 在我们共同生活期间我们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 我想办理离婚 我能取得房子的一半财产吗?

诉讼 2009-06-22 13: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老公的名字,则你必须证明买这套房屋时你出了资,否则,该套房屋就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你无权取得了。如果是你的名字,则你老公只有证明买该房时他出了资,才能分得部分产权。
  • 如果房屋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应为你婚前个人财产,但你丈夫享有婚后支付的按揭款的一半。
  • 你只能主张婚后支付款项的一半。
  • 离婚时:房子产权归你,但如你丈夫婚前对此有投入的,视为你对你丈夫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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