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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六个子女,其中有三个已过世,老人过世前,拍视频说明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给自己的一个孙子,现在距离老人过世已七八年,视频还在,现在该孙子若要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其他姑姑叔叔们签字吗?

其他 2020-10-31 23: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遗嘱已经过公证,拿着遗嘱和公证书,直接去房管部门过户。如果遗嘱没有公证,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的继承人带着身份证件,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遗嘱和本人身份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其他继承人不愿意公证,那么只能采取诉讼程序。你作为为原告,其余的继承人做被告,诉讼请求是房产确权。法院判决后,凭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过户。
  • 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 孩子自过户被他人收养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养子女成年后,对养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
    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父母亲把属于他们的房子无偿过户给子女,属于赠予行为,父母让子女赡养,属于附义务的赠予。法律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可以反悔的。如果受赠人有扶养义务而履行了扶养义务的,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就需要老人的全部继承人签字同意,否则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打官司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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