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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疫情期间店铺租客要求减免房租有无法律可循

其他 2020-10-04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疫情期间,租户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减免租金。如果没有导致租户不能按合同履行,此种情况则不能视为不可抗力,租户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租金的,存在以不可抗力为借口逃避合同义务之嫌
  • 在疫情期间,商业物业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所以协商一致是可以主张免除租金的。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 疫情期间外地租户无法返回租房地的,租户可以与房东协商减租,双方协商一致,经房东同意可以减租。《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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