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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上班的公司是这样的,这是一家台湾软件公司,主要是做台湾那边的软件业务,由于大陆这边劳务费比较低,所以他们在大陆这边招收了几个人做软件开发,我进来的时候没签合同,只是有口头跟我说工资是有基本工资加提成,现在老板叫我走人,我想要回我的工资(包括提成),但老板说软件没卖出去,所以不给提成,律师请问下,老板不给提成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6-19 2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个月起要求两倍工资赔偿。另外,对于提成的问题,可以按同工同岗同酬的原则要求给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可以联系
  • 老板不给提成这样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聘请律师取证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如果没有证据,恐怕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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