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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留下一套公租房,有五个子女,后来承租人改成大弟名字,但大弟有房从来未住过该房,父母去世十多年来房子一直出租,房租由五个子女平分。现面临旧房改造,请问律师,旧房改造后其四个子女有没有享有遗产继承权。谢谢了!

其他 2020-10-24 10:4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 公租房没有继承这一说道,既然公租房的人改成了大弟弟,那么该房几乎是由大弟弟所得
  • 您好,房产属于您父母的遗产,由您五位平均分配。
  • 您好,建议您协商处理,法律上房子是大弟的
  • 你好,公租房的拆迁权益由承租人和同住人均分,你大弟弟肯定享有,其他子女从房子来源看,也会享有权利
  • 公租房不存在继承权这一说,那是国家的房子。
  • 具体说下给你专业的建议
  • 由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享受动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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