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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一起生活了六年半,有一三岁多小孩,现有一套住房系女方于2004年购买的婚前财产,目前还在还贷中。因男方生意上欠债68万引起官司诉讼并败诉,法院执行局查封了这套房产,丈夫用没有房产证的门面作为抵压并用这套房产担保,并以我与他的名义对法院执行局提供了担保书。目前因多方原因,我与丈夫准备协议离婚,我能拆消这个担保书吗?

离婚 2012-01-09 13: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无权查封,你方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异议不成,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争取解除查封。
  • 房属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及时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 法院无权查封,你方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异议不成,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争取解除查封。
  • 首先,这房产据你所讲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其次,你的老公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将你的个人财产担保,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你个人财产的执行。 其三,如果你不能证明这房产属于你婚前财产,那么法院就会以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来执行。 我们可以帮你。如有疑问或需帮助,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 法院不能执行你的婚前财产。
  • 你好,法院无权查封,你方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异议不成,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争取解除查封。
  • 建议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 1、此房属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及时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2、若你能证明你丈夫的债务系你们婚前形成,则你不用承担偿还义务,否则你也应对婚姻期间形成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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